尊敬的客户:
首先,由衷地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支持!我律所原律师业务助理:黄汉平,因个人原因,已于2024年4月1日办理离职手续。以后其在我所外的一切活动及行为均与本所无关,一切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本所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致
敬礼!
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