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预防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市教育局和市司法局决定联合在今年秋季学期全市学校范围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普法活动。
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叶惠明律师、王光辉律师、张昕立律师、陈惠豪律师积极响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律协号召。
惠州市南山学校
2024年9月9日晚,叶惠明律师受邀为惠州市南山学校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思政、安全教育的第一课——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校园欺凌讲座。
叶惠明律师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分类、校园欺凌的危害、惩治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及应对五个层面展开,并结合现实案例及《未成年保护法》内容,生动形象地为学生们讲述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应对之策。
结合线上线下的方式,惠州市南山学校全体师生参与本次讲座。通过本次讲座,让大家都意识到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都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为广大中小学生创建一个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育人环境!
惠州市河南岸中学
2024年9月12日下午,我所王光辉律师按照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司法局的通知指示,前往惠州市河南岸中学开展“法治引领,护航成长”预防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的活动。
本次活动共有约200名学生参加,王光辉律师以“预防未成年犯罪、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法治讲座,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的定义与类型、刑事责任年龄、校园霸凌的多种情形、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等,并具体分析青少年高发犯罪的多个案例。
本次活动得到惠州市河南岸中学师生的支持和配合,通过讲座,同学们明白了不能触犯法律、要远离不良诱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惠城区芦岚中学
2024年9月5日下午,张昕立律师受邀为惠城区芦岚中学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法治第一课——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讲座主题法治讲座,讲座内容主要涵盖法律基础知识、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罪名、预防性侵、防范诈骗等方面,张昕立律师结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真实、鲜活的案例,为同学们讲解了如何在借助法律保护自己,不做“受害者”的情况下,避免成为“加害者”。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维护每个人权益的保障。对于正处于成长关键期的青少年来说,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相信,只要此次讲座能够在同学们心中播种下法治的种子,让它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这便是普法的意义。
惠州市演达中学
2024年9月23日下午,陈惠豪律师受邀为惠城区演达中学开展交通安全的普法讲座。七年级初一全年级学生及班主任参加了本次普法活动。
讲座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本校学生及家长放学后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点、家长及学生应该遵循的安全法律法规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为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助力和保障。未来,我所将继续做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编辑:黄丹洁
审核:李志彩